1、在妨礙和危及列車安全運行地段施工時,應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設置防護人員,負責行車防護工作。
2、靠近鐵路立桿或撤桿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與有關車站聯(lián)系后施工,并應采取措施保證電桿不向鐵路方向傾倒。列車接近時嚴禁立桿和撤桿。
3、跨越鐵路架線或撤線時,必須事先與有關車站取得聯(lián)系,放線時應放一條收緊一條,并隨時將跨越鐵路兩側桿塔上的導線綁扎好,列車通過預報時應停止架線或撤線工作。
4、在橋梁、隧道地段架線或撤線,施工負責人必須事先明確作業(yè)人員的待避處所,當聽到防護預告信號后應及時轉移到安全地點。通過無照明的隧道應持照明燈具。
5、在鐵路沿線或穿越鐵路挖溝(坑)時,挖出的土(石)和料具嚴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應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穿越鐵路電纜過軌時,宜采用頂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