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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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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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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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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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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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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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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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登記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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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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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管理條例》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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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有法人資格、 或者具備法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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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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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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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y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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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應進行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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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培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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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安全生產(chǎn)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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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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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址及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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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在安全區(qū)域內(nèi)。
嚴禁在污染區(qū)和危險區(qū)內(nèi)設置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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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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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管理條例》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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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應區(qū)內(nèi)設置雜物院,并單獨設置對外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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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2.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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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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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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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2、有安全預警機制;
3、有周邊整治協(xié)調(diào)工作機制;
4、定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5、有應急預案;
6、定期進行了校舍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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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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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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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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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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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室、音體活動室的窗臺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內(nèi)不應設平開窗。樓層無室外陽臺時,應設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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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查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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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3.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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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臺、屋頂平臺的護欄凈高不應小于1.20m,內(nèi)側不應設有支撐。護欄宜采用垂直線飾,其凈空距離不應大于0.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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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查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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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3.7.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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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經(jīng)常接觸的1.30m以下的室外墻面不應粗糙,室內(nèi)墻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潔的材料,棱角部位必須做成小圓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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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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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3.7.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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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房自然通風是否良好。是否有通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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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4.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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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組織有明確的聯(lián)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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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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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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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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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耐火等級的兒童活動場所、3層及3層以上建筑中的門廳、走道其吊頂,應采用不燃燒體或耐火極限不低于0.25h 的難燃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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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關檢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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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第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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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兒安全疏散和經(jīng)常出入的通道上,不應設有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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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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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 第3.6.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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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除設成人扶手外,并應在靠墻一側設幼兒扶手,其高度不應大于0.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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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查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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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3.6.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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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欄桿垂直線飾間的凈距≤0.11m。當樓梯井凈寬度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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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踏步的高度≤0.15m,寬度≥0.2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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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室、寢室、音體活動室應設雙扇平開門,其寬度≥1.20m。疏散通道中不應使用轉(zhuǎn)門、彈簧門和推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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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第3.6.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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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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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第11.1.3,11.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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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備用電源的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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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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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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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每季度至少組織督促、檢查一次本單位安全生產(chǎn),及時消除生產(chǎn)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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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制度;查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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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安全生產(chǎn)條例》
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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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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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救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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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應急救援預案。
2、有演練記錄;
3、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掌握預案內(nèi)容;
4、崗位職責是否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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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制度;
查記錄;
查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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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chǎn)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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