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 本規(guī)程適用于鉛酸蓄電池鉛粉制造過程中切塊機(或鑄球機)、球磨機、鉛粉罐、輸送絞龍、電氣控制系統(tǒng)、通風除塵系統(tǒng)的操作、維修、清理等作業(yè)行為。
??????? 2 主要危險源及危害后果
??????? 2.1 主要危險源
??????? 2.1.1 鉛煙
??????? 鉛塊在鉛鍋內被加熱到400℃以上時會有相當多的鉛煙逸出,當鉛鍋密閉不良或除塵系統(tǒng)失效時能擴散到鉛鍋附近作業(yè)場所的空氣中。
??????? 2.1.2 鉛塵
??????? 鉛塊進入球磨機被研磨成鉛粉時以及在絞龍中輸送或在鉛粉罐儲存過程中,當密閉不良或進行敞開式操作時,會有鉛粉散失到作業(yè)場所的空氣中和地面、設備表面。沉積在設備表面或地面的鉛塵在受到氣流沖擊、清掃、踩踏或車輛碾軋時會形成二次揚塵。
??????? 2.1.3 噪聲
??????? 球磨機、鉛塊輸送、軸流風機在運行中有機械噪聲產生。
??????? 2.1.4 傳動、轉動機械部件
??????? 切塊機(或鑄球機)、球磨機、鉛粉罐、輸送絞龍、通風除塵設備上傳動或轉動部件在安全防護裝置失效時,會產生機械傷害風險。
??????? 2.1.5 帶電導體
??????? 鉛粉制造過程中電氣線路、用電設備、電氣控制設備絕緣強度降低、保護接零失效時,導電部件會產生人員觸電傷害風險的電流。
??????? 2.2 危害后果
??????? 2.2.1 職業(yè)病
??????? 短期過量接觸時可造成急性鉛中毒發(fā)生。中毒后,口內金屬味、流涎、惡心、嘔吐、陣發(fā)性劇烈腹絞痛,腹軟,按之可減輕疼痛,常有便秘或腹瀉、頭痛、血壓升高、多汗、尿少。嚴重者可有中毒性肝病、中毒性腎病及貧血等。
??????? 長期吸入低濃度(經消化道吸收少量)的鉛煙、鉛塵可引起輕度神經衰弱綜合癥和消化道癥狀,可有頭昏、無力、肢體酸痛、腹脹、腹隱痛、便秘等。較重者可發(fā)生鉛絞痛、貧血。嚴重者出現(xiàn)鉛麻痹(如橈神經麻痹致垂腕)和鉛腦病。
??????? 長期接觸超過85dB(A)以上的噪聲后,可使接觸人員發(fā)生噪聲聾。
??????? 2.2.2 機械傷害事故
??????? 作業(yè)人員在鉛粉制造工序受到的主要機械傷害類型為肢體切割傷害、碾軋傷害、人員碰撞物體傷害、卷入性傷害等。
??????? 2.2.3 觸電傷害事故
??????? 作業(yè)人員接觸到帶電導體時能造成電傷或電擊傷害事故。
??????? 2.2.4 火災事故
??????? 電氣控制設備、輸電線路、用電設備絕緣損壞、超負荷運行時電器元件可發(fā)生短路、斷路、異常升溫等故障,嚴重時可導致電氣火災事故。
??????? 2.2.5 其他傷害事故
??????? 作業(yè)過程中可能發(fā)生墜落、摔傷、砸傷等。使用可燃氣體時可能發(fā)生火災事故。
??????? 3 工作前的準備
??????? 3.1 個人防護用品使用要求
??????? 鉛粉制造過程中,作業(yè)人員應穿戴全身工作服,佩戴防塵口罩穿著工作鞋(有砸傷風險時應穿著防砸鞋),維修、檢修作業(yè)或使用手動工具時應佩戴棉紗手套或帆布手套,在強噪聲源附近工作時應佩戴防噪聲器具。
??????? 當個人防護用品因破損、失效、老化等原因失去防護功能時,應及時更新。否則不得進行作業(yè)。
??????? 3.2 工作現(xiàn)場設備、設施、工具安全狀況檢查確認
??????? 每班次正式工作前應對工作現(xiàn)場的設備、設施、工具及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確認,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及時通知有關負責人進行整改,未整改前必須采取防止事故發(fā)生的臨時性有效措施。否則禁止作業(yè)。
??????? 3.2.1 檢查確認相對高度在2米以內的轉動、傳動部位的運動部件處于防護罩的有效防護之內,防護罩安裝牢固且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 3.2.2 檢查確認低壓用電設備、工具、輸電線路、配電裝置額定載荷與實際負載匹配,確認絕緣裝置良好,確認保護接零良好有效。確認電氣開關熔斷器及熔體的容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核對所保護電氣設備的容量與熔體容量相匹配。確認臨時用電線路處于批準的有效期內且線路敷設符合安全要求。無電工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此項檢查時不得接觸任何可能帶電的導體,且應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 3.2.3 檢查確認梯臺扶手、護欄牢固可靠,通道無障礙物,梯臺面、地面平整,無油污或絆腳物,無散落的硌腳物。
??????? 3.2.4 檢查確認燃氣管道、氧氣管道、壓縮空氣管道無泄漏現(xiàn)象,閥門開關靈敏,能夠有效關閉或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