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嚴格儲存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有專人管理。工作人員要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專業(yè)技術知識,熟悉各區(qū)域儲存的化學品種類、特性、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負責檢查、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保證完好隨時可用。
(2)庫內禁止明火。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qū)的機動車輛應安裝防火罩。機動車裝卸貨物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進入可燃固體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安裝有防止火花飛出的安全裝置。
(3)嚴格控制庫內溫度。在倉庫內地面上設置冷卻水管,氣溫在30。C以上時噴水降溫,庫內溫度保持28。C以下為宜。根據(jù)物品性質和包裝情況,可以在倉庫地面上澆水、放冰塊、安裝空調降溫。早晚開窗通風,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
(4)定期檢查,做到1日2查,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等及時處理。
(5)不同種類毒害品要分開存放,危險程度和滅火方法不同的要分開存放,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混存。
(6)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方可出入庫。
(7)檢查建筑設施、照明線路和避雷裝置。
(8)對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及時清除。
(9)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10)各類危險化學品分裝、改裝、開箱檢查等應在庫房外進行。
(11)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裝卸隊員應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毖需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