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爆破器材的檢查監(jiān)督
第五十一條? 各級鐵路公安機關會同所在地公安機關,共同依法對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在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鐵路公安機關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f(xié)助施工單位與所在地公安機關作好爆破器材倉庫的選址建庫及辦理證二、購買、運輸、加工、銷毀、審查考核看管人員等項工作;
(二)指導施工單位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
(三)協(xié)助施工單位對各類涉爆人員進行法制、安全教育;
?。ㄋ模Ρㄎ锲穫}庫(儲存室)、加工房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隱患;對重大隱患簽發(fā)“鐵路內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跟蹤整改并做好各項安全檢查記錄;
(五)依法對管理混亂、隱患突出,經(jīng)公安機關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的單位采取封庫整頓、治安處罰等措施并將情況向隱患單位的上級通報;
?。┮婪ㄇ宀椤⑹绽U非法存放、攜帶和使用的爆炸物品;
?。ㄆ撸Πl(fā)生的涉爆案件開展偵破和查處工作;
?。ò耍┛偨Y、推廣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做法、經(jīng)驗;
?。ň牛姓块T表彰、獎勵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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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二條? 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ㄒ唬┱J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爆炸物品管理法規(guī)和本辦法,主動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沒有發(fā)生爆炸物品爆炸、丟失、錯領、錯發(fā)等事故和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勇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有效地防止了爆炸物品被盜、被搶、爆炸等人為破壞的;
?。ㄈ┓e極同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作斗爭,為保護爆炸物品和國家財產安全做出突出貢獻的;
?。ㄋ模z舉、揭發(fā)重大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行為,避免、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五)抓獲危害爆炸物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或協(xié)助公安機關偵破爆炸物品案件事跡突出的。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治安處罰;對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由鐵路公安機關會同違反規(guī)定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該單位及單位領導的責任,視情予以經(jīng)濟處罰或黨紀、違紀等處分。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人處警告或50元以下罰款;對該單位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ㄒ唬┪唇?jīng)批準,私自設庫或臨時存放點,經(jīng)指出不按期改正的;
(二)庫房使用單門、明鎖、無報警器等,設施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經(jīng)指出不按期改正的;
(三)庫內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超量超高儲存等違反存貨規(guī)定,經(jīng)指出不按期改正的;
(四)在倉庫警戒區(qū)內吸煙、使用明火的;
?。ㄎ澹┎话匆笤O置看守人員或看守人員擅自離崗造成丟失、被盜數(shù)量不大的;
(六)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借、轉賣爆破器材數(shù)量不大且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ㄆ撸┧阶詫⒈破鞑某邪o個人或外包工程施工隊的;
(八)拒絕公安機關監(jiān)督檢查,無理取鬧的;
?。ň牛┻`反規(guī)定,濫發(fā)、濫用爆破器材的;
?。ㄊ┢渌`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處罰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從重處罰。對責任人處15日以下治安拘留或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一)爆炸物品管理混亂,存在重大>患,經(jīng)公安機關多次指出,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
(二)發(fā)生爆炸、被盜、丟失、火災等事故,危害嚴重,在全國、全省、全路造成不良影響的;
?。ㄈ┌l(fā)生較大數(shù)量的爆炸物品被盜、丟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
(四)對檢舉、揭發(fā)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或違反本規(guī)定發(fā)生問題后,嫁禍他人逃避處罰的;
第五十六條? 因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失職、瀆職,導致爆炸物品被盜、丟失或釀成治安災害事故的,予以加重處罰。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處15日以下治安拘留;對單位主管領導建議給以黨紀、違紀處分;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停業(yè)整頓,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對爆炸物品管理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獎勵,由被獎勵單位的上級行政部門撥款支付。對違反爆炸物品管理單位和責任人收取的罰款,應單獨建立帳目,用于獎勵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八條? 因鐵路公安機關監(jiān)管工作不力或失職,導致發(fā)生涉爆案件或事故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規(guī)定,對主管領導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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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由鐵道部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 各單位可以依據(jù)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