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斷
1、動火工作票可代替設備停復役手續(xù)或檢修工作票(×)
2、動火工作需延期時必須重新履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3、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動火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動火工作票(√)
4、動火工作票的審批人、消防監(jiān)護人不得簽發(fā)動火工作票(√)
5、油區(qū)內一切電氣設備的維修,都必須停電進行(√)
6、室內變壓器的頂部,可敷設電纜(×)
7、室外變電站和有隔離油源設施的室內油浸設備失火時,可用水滅火,無放油管路時,則不應用水滅火(√)
8、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撲救油脂類、石油類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9、二氧化碳滅火器不適用于撲滅某些化工產品的火災(√)
10、干粉滅火器主要適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重大火災(×)
11、1211滅火器主要適用于撲救油類、精密機械設備、儀表、電子儀器設備及文物、圖書]檔案等貴重物品的初起火災。(√)
三、問答
1、各級動火審批人員及工作票簽發(fā)人應審查哪些項目?
答:(1)工作必要性
?? (2)工作是否安全
??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2、動火工作票中運行許可人應審查哪些項目?
答:(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 (2)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是否確已隔絕
?? (3)向工作負責人交待運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動火工作票中工作負責人應負責哪些項目?
答:(1)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工作
?? (2)檢修應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 (3)向有關人員布置動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
?? (4)始終監(jiān)督現場動火工作
(5)辦理動火工作票開工和終結
(6)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4、動火工作原則是什么?
答:(1)有條件拆下的構件應拆下來移至安全場所
?? (2)可采用不動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樣能達到效果時,盡量采用代替的方法處理
?? (3)盡可能地把動火的時間和范圍壓縮到最低限度
5、火災報警要點?
答:(1)火災地點(2)火勢情況(3)燃燒物和大約數量(4)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6、消防隊未到火災現場前,臨時滅火指揮人應由哪些人員擔任?
答:運行設備火災時由當值值長擔任,其他設備火災時由現場負責人擔任,臨時滅火指揮人應戴有明顯標志
7、滅火劑的選用原則?
答:來火的有效性、對設備的影響、對人體的影響
8、防止電纜火災延燃的措施是什么?
答:封、堵、涂、隔、包、水噴霧和其他
9、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注意事項?
答:二氧化碳是電的不良導體,但超過600V時,必須先停電后滅火,二氧化碳滅火器怕高溫,存放地點的溫度不得超過42℃。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不要用手摸金屬導管,也不要把噴筒對著人,以防凍傷。使用時還應注意風向,逆風噴射會影響滅火效果。鋼瓶內的二氧化碳重量要定期檢查,如二氧化碳重量比額定重量減少十分之一時,應進行灌裝。一般規(guī)定每季檢查一次。
10、消防知識中的“三懂三會”的內容是什么?
答:三懂指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三會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
11、斷路器失火為什么依靠前后一級的斷路器來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答:(1)怕它拒動(2)怕斷路后弧滅不了反而引起爆炸引起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