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8參加審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業(yè)指導書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開工前,檢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安全培訓考試、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及現場開工安全施工條件情況,并監(jiān)督安全措施的實施。
??????? 1.2.9審查施工承包商選用的分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資質,督促施工承包商對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監(jiān)督檢查與指導,嚴禁以“包”代管。
??????? 1.2.10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 2安全管理內容:
??????? 2.1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杜絕“三違”(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操作性違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
??????? 2.2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實行監(jiān)督、檢查,對安全嚴重失控的施工單位,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 2.3在施工準備階段及分部工程開工前,審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yè)指導書、各級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培訓考試、特種作業(yè)人員取證、安全組織機構及重大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等。
??????? 2.4檢查施工工器具、設備,必須有檢驗合格證明。對無合格證明和超出檢驗周期的不準用于施工。
??????? 2.5以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為依據,監(jiān)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違章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指令先行停止施工,提出監(jiān)理意見。
??????? 2.6施工階段的安全停工通知單,必須由總監(jiān)理師簽字,經項目法人批準后實施。
??????? 2.7監(jiān)理人員在現場安全控制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施工人員操作情況、機械設備狀態(tài)、工器具配備是否符合安規(guī)要求,施工環(huán)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 2.8監(jiān)理部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簽發(fā)“安全整改通知單”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則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饋。
??????? 2.9審查重大施工項目、特殊危險作業(yè)、特殊跨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監(jiān)理意見。
??????? 2.10檢查施工承包商爆炸物品管理,爆炸物品管理應符合國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安全規(guī)程要求。
??????? 2.11審定施工承包商選擇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資質,督促承包商對分包商的安全施工進行監(jiān)督、指導、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
??????? 2.12在月度工地例會、工程協(xié)調會上,檢查施工安全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預測、預控。
??????? 2.13督促施工承包商開好月安全工作例會及施工隊(班)周安全活動,要求安全活動結合工程實際,有針對性并做好記錄。
??????? 2.14遇到威脅安全和質量的重大問題時,監(jiān)理人員應及時提出“暫停通知”,并按有關程序上報。督促承包商認真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 2.15施工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備案:(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2)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3)經承包商主管領導審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4)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檢查情況通報及事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