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促建設或施工方聯系設計單位作好技術交底和工程施工過程的技術服務工作,及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同時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查審核通過的設計方案和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要求施工方項目技術負責人開工前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 《河南省建筑邊坡與深基坑工程管理規(guī)定》豫建2010(25)號文件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建筑邊坡與深基坑工程支護體系的變形監(jiān)測、相鄰建(構)筑物、道路、地下管線、地下水位等的監(jiān)測應當委托有巖土工程監(jiān)測資質的工程監(jiān)測單位承擔,監(jiān)測單位不得與施工單位有隸屬關系”。監(jiān)理部須根據每日監(jiān)測報告及監(jiān)測方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督促施工方及時處理,確?;踊蜻吰绿幱诎踩珷顟B(tài)。
??????? 二、投資管理
??????? 鑒于深基坑開挖與支護上述規(guī)定,也給相應投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難題。首先,深基坑基坑屬于土方開挖工程的措施費。而作為現場施工的措施費,建設方一般都要求施工方投標時自主報價。這樣一來對于固定價格合同,這項費用也按投標報價一次包死。如果屬于固定單價合同,則該項費用分解到每立方土的開挖單價中,基坑支護費用總額隨著清單工程量數量的變化而變化;如果施工中發(fā)生了非施工方原因,導致了清單數量和綜合單價發(fā)生變化,比如土方開挖深度增大、支護工藝調整等,則應根據合同約定或地方慣例將其作為合同外費用數目合理調整合同價。其次,由于基坑支護方法很多,施工工藝也各有不同,加上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支護方案需要經過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因此在投標時對支護方案和施工方法很難預見,這也給投標報價帶來了較大難度。第三,對于上述基坑開挖與支護超過7米的,其支護方案還需要請具有巖土專業(yè)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其專項施工方法也須組織專家論證。因此,對于該類基坑支護在投標時是無法報價的,因為對其支護方案的確定和施工工藝的選擇,均屬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難以預見的。因此對于基坑支護的投標報價和投資管理工作,應按以下原則進行。
??????? 對于一般風險程度的基坑開挖,按照正常慣例,施工方根據擬采用的施工方案,在投標時合理計算和報價,除非發(fā)生非施工方原因導致費用變化,結算時不再調整。
??????? 對于深度超過5米的深基坑開挖,如果不涉及基坑支護,或即使涉及但數量較少、比例較小和比較簡單,能夠合理預見,亦按第1條對待。
??????? 對于深度超過5米的深基坑支護,如果投標前施工方無法合理預見和確定主要支護方案,則投標報價時就無法準確計算報價。這種情況下,有以下幾種處理辦法:
??????? 按照擬定做法報價,并盡量詳細的體現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待專家論證時,如果方案有較大改動,則應相應調整造價。
??????? 當招標文件規(guī)定不允許調整時,應在答疑中提出,通過與建設方溝通,通過限值調整或限制條件調整達到合理解決的目的。
??????? 對于像上述河南省規(guī)定的深基坑支護深度“7米”以上的情況,因為涉及到專業(yè)設計和設計論證,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很難在投標時合理預見,因此也就無法合理報價。一般來講,該部分費用要么由建設方提前按照規(guī)定要求設計、論證后,將該部分內容寫入招標文件,作為投標報價的一部分;要么施工后另行設計,按實結算。
??????? 對于一切非施工方原因導致清單數量增加、綜合單價提高或總投資增加的情況,建設方均應合理調整合同額或結算價。
??????? 作為建設方、管理方對深基坑開挖與支護造價控制的主要工作如下:
??????? 認真把握招投標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含義,做到工作有理有據。
??????? 招投標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中漏洞較大、歧義較多、前后矛盾,以及明顯違反相應關法律法規(guī)條款,應本著合理協商、合理合法也,認真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通過有效方式合理調整和補充上述合同文件內容,進一步妥善解決相應費用承擔問題。
??????? 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做到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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