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第 1 條 適用范圍
1.本規(guī)程適用于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第 2 條 上崗條件
1.? 維修電工必須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 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 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3.? 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熟悉所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特征, 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4.? 了解所負責維修的設備的性能原理和保護裝置的運行狀況,有維修及故障處理等方面 的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
5.? 應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yè)地點的瓦斯?jié)舛?,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電順序及人 員撤離路線。
二、操作
第 3 條 操作前的裝備
1.? 井下電氣維修工入井前應檢查、清點應帶的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檢查驗電筆 是否保持良好狀態(tài)。
2.? 固定場所的電氣設備檢修,應先到現(xiàn)場觀察了解,制定措施方案,明確分工后,再進 行施工。
3.? 必須熟悉所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 的分布情況。
第 4 條 操作與注意事項
1.? 在井下電氣設備上工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修理.搬移時應注意兩人協(xié)同工作,相互監(jiān)護。檢修前必須首先切 斷電源,經(jīng)驗電確認已停電后再放電(采區(qū)變電所的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放電,只能在硐 室內瓦斯?jié)舛仍?1%以下才準進行)、懸掛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告牌后,才允許觸及電氣設備。
2.? 操作井下電氣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操作。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 上操作。
(2)127V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的絕緣。
3.? 井下電氣維修工工作期間,應攜帶電工常用工具、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和便攜式 瓦斯檢測儀。
4.? 維修工對維修職責范圍內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 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電纜懸掛的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部件后,應達到原有 性能。電纜接線盒的制作及連接應符合有關工藝要求。
5.? 運行中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應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確,運作可靠。
6.? 認真做好檢修記錄并妥善保管,注意保持設備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
7.? 各類電動機電子綜合保護器、線路脫扣器產品技術要求和負載的有關參數(shù)正確整定和 定期校驗。
8.? 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開路,二次側接地線不準斷路。在電壓互感器 ,二次回路進行通電試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9.? 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xiàn)場無法恢 復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10.?? 電氣設備檢修中,不得任意改變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 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11.?? 漏電跳閘后,應查明故障原因,及時排除后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漏電保護的情況 下,對供電系統(tǒng)強行送電。
第 5 條 收尾工作
1.?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對檢修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拆除臨時接地線和摘掉停電牌, 清點工具,恢復正常供電,并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轉。
2.? 每天工作結束升井后,必須向有關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并認真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三、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
第 6 條 危險因素
1.? 操作電工不熟悉設備性能,在供電系統(tǒng)保護缺失、故障時強行送電;井下電氣作業(yè)前未正確佩戴絕緣用品,未測量周圍瓦斯?jié)舛?、為嚴格?zhí)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的管理規(guī)定。
2.? 停電作業(yè)未審批停電報告、停電后不掛牌,沒有專人看護。施工完畢通過喊話、約時、 敲擊等方式聯(lián)系送電作業(yè)。
第 7 條 防范措施
1.? 操作電工必須具備有一定的機電基礎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操作系統(tǒng)和各種保護裝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2.? 礦井維修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佩戴使用絕緣用具,佩戴絕緣用品,嚴格執(zhí)行煤礦 停送電管理制度。
3.? 停電作業(yè)必須審批停電報告,停電后掛牌安排專人看護,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嚴禁通過喊話、約時進行送電作業(yè)。
第 8 條 事故應急預案
1.? 發(fā)生事故后,維修電工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接報后應及時向礦值班領 導和礦長匯報,并通知安監(jiān)、生產和醫(yī)療等部門。重大提升事故必須礦調度及時上報上級有 關部門。
2.? 維修電工要詳細記錄事故發(fā)生的過程,內容包括發(fā)生事故的間、地點、類別、傷害程 度、損壞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jīng)過,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斷等。記錄要真實準確,不得弄 虛作假。
3.? 維修電工在現(xiàn)場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按章作業(yè),采取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擴大。
4.? 人員發(fā)生觸電事故應急處置措施:立即切斷電源并將觸電人員挪至安全通風地點,立 即向機電科值班人員和機電調度、礦調度室匯報,查明原因,進行處理。